当前位置: 首页 > 禽肉 >
为有效防止疫病传播、保障禽类产品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合肥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现就全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市区范围内禁止活禽交易。《合肥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自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