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应在 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具体规定如下:举证期限一审普通程序中,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天。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0天。举证期限在人民法院发送的《举证通知书》中会告知。申请时间当事人申请证人出
证人证言可能因以下情况被认定为无效:未成年人证言:未成年人的证言,如果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称,可能不被采纳。利害关系证人证言:与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可能无效。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无法核对的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或原物核对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