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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后下发。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 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而言,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但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可以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简易程序则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