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收到传票后开庭的时间可能因地区和法院的排期而有所不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般情况:1. 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后,应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2. 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
法律传票的通知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人民法院派人将传票直接交给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时,将传票留置在其住所,并产生法律效力。当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通过邮局用挂号信将传票寄给受送达人。将传票交给受送达人的成年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