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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作为司法系统的一部分,其履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审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对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