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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提请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应当在有关材料中列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涉嫌罪名、案件基本事实、管辖争议情况、协商情况和指定管辖理由,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层报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