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9:29:34
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是自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 3年内。如果超过该时限将不能申领。具体申请时间限制如下:
荆州:顺产的申请期限是生育后的90天内,剖腹产的申请期限是生育后的105天内。
上海:顺产或剖腹产的申请期限是产后的90天内。
难产:如使用产钳、胎吸等助产方式,申请期限在顺产或剖腹产基础上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宝宝,申请期限增加15天。
建议:
提前规划: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合理安排申请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热线或社保局,获取最准确的申请期限和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