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5:48:03
特殊职务发明通常指的是那些在执行特定任务或利用特定资源时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这些发明创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利用单位的资金、设备、原材料、零部件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 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过程中,或者在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过程中,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 在企事业单位内部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下,利用单位的物质和技术设备进行的科研项目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特殊职务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时,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属于执行任务的单位。一旦专利申请获得批准,该单位便成为相关专利的合法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