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0:08:36
物业收取主要属于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的管理范畴。具体来说: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部门包括物价局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业公司应依法成立,服务于业主,费用包括绿化、保安、清洁、设备维护、员工福利等。
房管局物管科作为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下属机构,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因此,如果您对物业收费有疑问或需要投诉,可以向当地的物价局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