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42:30
公租房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收入准入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80%或100%。
房产准入条件:
在本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资产准入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有车辆的,车辆不含税的购买价格不超过15万。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有工商注册的,工商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不超过15万。
申请人应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租房的公平分配和有效管理,保障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权益。具体申请条件和审核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