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03:03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这是最常见的破产债权类型,包括企业向供应商的普通采购欠款等。
原本具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但因自愿或被迫原因放弃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
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包括合同相对方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货币计算部分。
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这些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条件确定。
在破产程序中,这些债权需要等待诉讼或仲裁结果确定。
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取得对债务人的求偿权。
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也视为破产债权。
这些费用和债务在破产程序中也有特定的处理方式。
包括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这些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综上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广泛,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债权,确保所有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能够公平受偿。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以便及时确认其债权并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