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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47:03
租车押金通常应计入企业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当企业收到押金时,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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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建筑
这里,“XX建筑”代表收到押金的对方单位或个人。当押金最终退还给承租人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XX建筑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这样的会计处理能够清晰地反映企业因租赁活动而产生的负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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