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9:34:10
开店每年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纳税:
开店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并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查账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或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按销售收入交3%的增值税,附加税费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定期定额征收: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每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核定征收: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开业后需要按月到当地税务局保税大厅办理税务申报。
如果月营业额没有达到5000元,可以申报零纳税,当月没有营业额可以不纳税。
定期定额户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清应纳税款,可以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
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未达到此金额的可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个体工商户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个人经营所得税率每档位来计算税额,按季度申报。
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市)、5%(县城、建制镇)、1%(农村)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1%缴纳。
印花税按销售额的万分之三缴纳。
每年6月30日之前申报工商年报。
如果个体工商户年营业额超过一定金额(如30万至500万/季),需要按季度申报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