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3:42:08
军人在不同场合着装的详细规定如下:
在室外应当戴军帽,室内携带武器时也必须戴军帽。
戴作训帽、大檐帽(卷檐帽)、夏常服帽时,帽檐前缘与眉同高;戴冬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约1.5厘米;水兵帽稍向右倾,帽墙下缘距右眉约1.5厘米,距左眉约3厘米。
在室内通常自行脱帽,但在特定场合如重要集体活动、卫兵执勤、驾驶和乘坐车辆时可以脱帽,其他特殊情况由在场最高首长临时确定。
着军服时应当穿军鞋,在实验室、重要洞库等特殊场所可以穿具有防尘、防静电等功能的工作用鞋(袜)。
不得赤脚穿鞋。
不得将摘下标志服饰的军服作便服穿着。
不得着印有不文明图案、文字的便服,不得衣冠不整、穿着暴露、袒胸露背进入办公场所。
不得着自制、仿制的军服。
不得将军服外衣与便服外衣混穿。
军服内着毛衣、绒衣、绒背心、棉衣时,下摆不得外露;着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内着非制式衣服的不得外露。
通常应着制式袜子,不得赤脚穿鞋。
应当佩带国家和军队统一颁发的徽章以及特殊的识别标志,如勋章、奖章、荣誉章、纪念章等。
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可以在军服胸前适当位置佩带勋章、奖章、荣誉章、纪念章。
不得将军服外衣与便服外衣混穿。
不得着印有不文明图案、文字的便服;不得衣冠不整、穿着暴露、袒胸露背进入办公场所。
不得着自制、仿制的军服。
不得着印有不文明图案、文字的便服;不得衣冠不整、穿着暴露、袒胸露背进入办公场所。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军人在任何场合都保持严整的军容和专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