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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4:1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申请债务重组后,期限为六个月。具体而言,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因此, 债务重组的期限是六个月,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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