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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钱不得冻结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30:34    

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条,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时,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这些资金对于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是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

《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公民在特定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禁冻结或划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是采取企业、社会、财政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办法筹集的,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这种资金具有专项资金的性质,不得挪作他用,也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财产等同对待。在审理和执行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将该项资金作为企业财产处置,不得冻结或划拨该项资金用以抵偿企业债务。

国库库款

国库库款是指存放在国库中的资金,用于国家财政支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库库款不得冻结和扣划。

个人账户中的医保费

个人账户中的医保费是国家为了保障居民基本看病需要,从医保统筹基金中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的部分费用,属被执行人正常生活的必须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其中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因此,个人账户中的医保费也不得冻结。

综上所述,这些资金因其特定的用途和性质,受到法律保护,不得被冻结。如果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