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3:27:34
丧失胜诉权是指 诉讼当事人失去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依靠国家强制力保护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权利。具体来说,当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行使权利时,他们将丧失胜诉权,即无法通过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期间通常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过去为两年,但根据2017年实施的民法总则和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这一期间已延长至三年。
尽管当事人丧失了胜诉权,但他们仍然拥有起诉的权利。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丧失胜诉权意味着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即无法胜诉,但起诉本身仍然具有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权利人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他们仍可以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并且法院经审查属实且符合法律规定,则法院将对债权人的主张不予支持,此时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