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失信人员怎么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16:10    

失信人员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的。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人员的判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

申请:

债权人或相关单位向法院申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债务人存在失信行为。

审查: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核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

判定:

法院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认定当事人为失信人员的裁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公示:

一旦法院判定某人为失信人员,该信息将被公示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供社会查询。

失信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询:

在线查询

访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首页找到“限制消费人员”或“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入口,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访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在网页下方或相关栏目中找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入口,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登录当地法院官网查找相应的查询入口进行查询。

线下查询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向工作人员咨询自己被执行的案件情况,包括是否被限制高消费。

建议:

如果你怀疑自己被认定为失信人员,可以通过上述途径进行查询,确认自己的信用状况。

如果确实存在失信行为,应尽快履行相关义务,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信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