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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法修改了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13:33    

最新的刑法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修改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六条的适用范围由国有公司、企业扩充至包括其他公司、企业,但原罪名“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本身并未限定适用范围为国有公司、企业,故亦可囊括修正后刑法所涉情形,罪名无需作出修改。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的修改,只涉及法定刑的修改,故无需对罪名作出调整。

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12月26日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新增罪名17个,修改罪名10个。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奸淫幼女等严重情形最高可处死刑,抢公交车方向盘入刑,高空抛物入刑,冒名顶替上大学等行为入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对制售劣药犯罪规定与生产、销售假药罪同等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新增了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禁止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后从事相关职业。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对罚金缴纳方式进行了修改,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新增了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办假证罪,对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证件的行为进行了更严厉的处罚。

这些修改旨在更有效地打击犯罪,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进一步关注相关法律的实施细则和司法实践,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