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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叫刑事自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8:55:33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这种诉讼形式被称为“刑事自诉”的原因在于:

强调被害人的主动性:

自诉允许被害人主动提起诉讼,而不必完全依赖于国家机关的介入。

体现法律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

自诉制度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允许被害人在一定条件下自行主张权利。

与公诉案件相对: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相对,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而自诉案件则由被害方自行提起。

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

自诉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可以在法院判决前与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起诉,同时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也可以提出反诉。

自诉制度为被害人提供了一种法律途径,使其能够在公诉机关不介入或选择不追究的情况下,依然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追求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