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20:34
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来说,职务发明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这包括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做出的发明,这些发明直接与其工作职责相关。
这指的是员工在单位安排的非日常工作中,如项目研究、临时任务等,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即使员工已经离开原单位,但如果其发明创造与原单位的工作任务有直接关联,该发明仍被视为职务发明。
这包括利用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明人利用的是自己个人的资源而非单位的资源,即使完成了发明创造,也不属于职务发明。
根据《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之间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了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总结:职务发明是指员工在执行单位任务或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其权利归属根据《专利法》及相关约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