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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讼程序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19:04    

非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督促程序:

这是一种简便程序,用于实现没有争议的、关系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可产生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示催告程序:

适用于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情况,通过法院公示催告、宣告票据无效并恢复票据权利。该程序不具备双方当事人,没有民事权益之争,建立在对票据权利没有争议的基础上。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用于国家解决特殊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作出审理和裁判,而是以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争议为假设前提,以清算破产企业财产来偿还全体债权人的债权为目的。

选民资格案件:

虽然涉及选民的选举资格,但由于具备双方当事人,不具备非讼案件的基本特征,因此民事诉讼法将其规定在特别程序中。

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涉及公民的失踪或死亡宣告,分为认定公民失踪和宣告公民死亡两个步骤。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

涉及公民的行为能力认定。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涉及财产无主情况的认定。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涉及对调解协议的确认。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涉及对担保物权的实现。

这些非讼程序各有其适用范围和程序特点,适用于不同种类的民事纠纷,旨在高效、便捷地解决非争议性事务。建议根据具体案件性质选择合适的非讼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