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20:33
“县级以上”包括以下行政级别:
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级市人民政府(地级市、自治州、盟)
县级人民政府(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旗)
乡级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
此外,根据某些特定法律条款,“县级以上”可能特指地级市及以上层级。
综上所述,“县级以上”包括省级、地级和县级人民政府,以及乡级人民政府。
玉溪市政府发布任免职通知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
石磊任秦皇岛市代理市长
福建省政府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临时救助多久能下来
疫区由哪里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