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18:33
包括任何新鲜、脱水或罐装的肉类、肉制品,如火腿、香肠、腌肉等。即使是密封罐头内标明英文“熟”的鱼类也不允许携带,除非是密封罐头内标明英文“熟”的鱼类,如鱼松、鱼干、鱼罐头和生鱼肉。
动物油制品、汤类及泡面类,如果含有动物肉类成分,也需要申报检疫。
包括生鲜鸡蛋、鸭蛋、鹅蛋等及其制品。
包括生乳、鲜乳、酸奶及奶制品等。
各类新鲜和冷藏的水果及蔬菜。
包括生花生、生瓜子等种子食品和植物种子、蔬菜、水果及土壤。
这些物品对植物有害,因此不允许携带入境。
不包括密封罐头内标明英文“熟”的鱼类。
根据相关法律和检疫规定,野生动物及其标本通常不允许携带入境。
如奶酪、牛奶等动物源性乳制品,除非获得相关进口许可并提供检疫证明。
在没有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新食品原料卫生行政许可之前,这些食品不允许进口。
如果境外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未经中国海关总署的评估和审查,这些食品可能无法被允许进口到中国。
例如含有某些致敏源、有害物质或者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成分的食品。
使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在没有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新食品原料卫生行政许可之前,是不允许进口的。
建议在携带食品入境前,仔细查阅相关法规和海关规定,确保携带的物品符合要求,避免因违反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