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3 10:22:00
丹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终止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辽汛办函〔2025〕2号,以及丹东市降雨和天气预报情况,按照《丹东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丹东市防指决定于7月23日9时,解除蓝色预警,终止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丹东市区域性强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河道水势缓慢回落,请各地区组织相关部门科学研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终止应急响应,要做好地灾点、河道堤防、过水房屋、过水桥梁等关键部位的安全鉴定,强化转移人员回转过程管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和其他风险。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关注防汛重点部位,强化科学会商研判和应急值守,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加强对河道、水库、尾矿库、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继续做好城市内涝、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御;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隐患险情立即报告;抓紧修复水毁设施,抢排农田积水。坚决做到汛期不过,备汛不断,防御不止,确保安全度汛。
丹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