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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6:41:00
据海关总署4月9日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在途货物”,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编辑: 全宏博
责编: 鲁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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