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宿州公开选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4 09:57:00    

2025年宿州市公开选聘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公开选聘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学教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需求导向、公开选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选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全市公办学校和县(区)教体(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聘学科教研员2名。其中,中学历史学科教研员1名、中学地理学科教研员1名(详见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有团队奉献精神,自觉为提高教育科研工作质量贡献智慧;

5.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6.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岗位条件

1.中学历史教研员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历史学类专业,受聘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职称,6年以上中学历史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至少完成一个完整的高中学段教学循环。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

2.中学地理教研员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地理科学类专业,受聘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职称,6年以上中学地理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至少完成一个完整的高中学段教学循环。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

(三)其他事项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

1.未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

2.不符合岗位选聘条件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选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7月20日。

2.报名材料:

(1)《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聘教研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现任职称聘任证书等;

(3)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推荐证明(盖章)。

以上材料需以PDF格式报送,按序列出材料清单。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

3.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发至szsjks2025@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初审,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选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测量学、教育科研基本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各100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20分。考生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按《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3:7的比例进行加权合成。

计算公式:《教育教学理论知识》×0.3+《学科专业知识》×0.7(《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和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选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25年宿州市公开选聘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等招聘条件必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有生上课、听评课、答辩方式进行,按选聘职位数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人选。接到通知的应聘者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加权成绩为应聘者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七)体检、考察

综合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九)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选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宿州市教育体育局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岗位根据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际空缺情况予以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宿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整个选聘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来源:宿州发布(可至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查看相关附件)

编辑:小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