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0 16:03:00
不法分子为了避免暴露其真实身份,需借用他人身份注册网站,才能将电信网络诈骗网址接入互联网,进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一男子王某却将姓名、身份证号有偿提供给他人,并帮助扫码、刷脸,进行各类网络平台的账号注册。近日,顺义检察院通报此案,被告人王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两年。
2024年1月,刘女士遭遇“杀猪盘”,对方向刘女士“安利”了一个做短线投资虚拟货币的网络平台。刘女士多次在该平台充值投资,成功提现几次后,平台无法登录,100余万的充值款有去无回。刘女士报警后,侦查人员通过调取该网址的域名信息,很快就锁定了该网址域名的注册人王某,一条由电信网络诈骗衍生的网站实名认证黑灰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
“腾讯云又做了啊”“一个快手激活”“姓名身份证号发我”“我这边现在只收实时注册的”……被告人王某的手机中充斥着如此种种索要实名认证信息的记录。
经查,王某沉溺于网络赌博,想“不劳而获”“赚快钱”。2023年4月,王某在网上干起了帮人做实名认证的差事。“我把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发给上家,上家用我的信息注册各类账号,我再按照上家发给我的二维码,扫码、刷脸、做实名认证,认证成功,收取好处。”
对于实名认证的用途,王某心知肚明,“我知道这些找我做实名认证的人是干违法犯罪的,花钱找别人认证就是防着将来出了事儿,查不到他。反正账号也不是我用,出事了,跟我也没多大关系”。
为了赚取高额回报,王某不光用自己的身份做认证,还当上了“老板”,开始组织别人做认证。如此众多的实名认证信息被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利用,注册域名、购买技术服务……在制作诈骗网站的各环节,都有王某及其下线人员的身份做掩护,从而造成了被害人被骗巨额财产的严重后果。
检察机关以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检察官提醒,公众应当妥善保管本人的身份信息,切勿贪图小利将身份信息出卖给他人使用,或为他人进行刷脸认证,为他人犯罪提供帮助,也使得自己面临法律的惩处。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徐慧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