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即户口,是由 公安系统的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的,用于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具体管理部门包括: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户籍工作,制定户籍管理政策,统筹协调户籍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包括户口的登记、变动和注销等。总结来说,户籍管理部门主
户籍管理之所以不归民政部门管,主要是因为 历史和职能的原因。历史沿革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当时曾出现过民政和公安谁来管户籍的问题。1951年,公安部制定并经原政务院批准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城市户籍管理职能由公安部门行使。195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户口登记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