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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能批准的假期时长如下:7天以内的假期:司法所可以直接批准。7天以上至1个月以内的假期:由县级司法局审批。1个月以上的假期:需要由市级司法局审批。一年之内累计假期:不能超过60天,超过60天的由市级司法局审批。此外,对于缓刑人员,还有一些额外的限制:缓刑人员不得请假超过60天,且需经司法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