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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市发布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明确4月1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以防范森林火灾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通告要求,禁火期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等生产用火,吸烟、野炊、烧烤等生活用火,同时全面禁止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