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1:46:03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产生争议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确认。
这些争议涉及劳动合同的各个环节,包括合同的签订、内容的履行、条款的变更以及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
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调整,如岗位变动、薪资调整等,由此产生的争议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这些争议涉及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工作时间安排、休息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缴纳、福利待遇享受、培训机会获得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等。
这类争议主要涉及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如工资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承担、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给付等。
这是一项兜底条款,涵盖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依法应受理的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其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建议您在遇到上述情形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