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7:05:00
撤回专利声明的步骤如下:
撰写一份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明确表达撤回意愿。
声明中应包含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申请日等关键信息。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声明。
如果已经做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申请文件可能仍会公布,但在专利公报上会公告撤回声明。
撤回声明需要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交委托书。
专利局会对撤回声明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
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局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对于已经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撤回声明会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撤回声明通常不予公告。
请注意,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并且必须在专利局做好公布准备工作之前提出,否则可能无法实现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