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7:04:40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已经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除了需要补缴欠缴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外,还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果因为单位欠费造成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建议:
1. 用人单位应尽快补缴欠缴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责任。
2. 劳动者如发现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应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用人单位在补缴费用后,应确保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能够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