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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06:30:31
深圳晚育产假的规定如下:
顺产的情况下为98天。
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增加30天,即98天加30天等于128天。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例如,生育双胞胎的产假天数为98天加15天乘以2,即113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42天。
综合以上规定,深圳晚育产假至少为128天,具体天数取决于是否难产以及是否生育多胞胎。建议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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