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59:34
出口货物可以享受退(免)税政策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外贸总公司和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设立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包括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出口退税政策。
包括非出口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如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出口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出口的货物;
销售货物给外轮或国轮并收取外汇的企业;
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业;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方式中标机电产品的企业;
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使用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企业;
利用中国政府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出口货物的企业;
进行补偿贸易项目和易货贸易,以及对港澳台贸易而享受退税的企业。
如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
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包括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原油;
援外出口货物;
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如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等。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政策以最新的官方公告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