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8:06:33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无故拖欠。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超过30天未支付工资,即构成拖欠工资。但是,如果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可以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工资,但延期支付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
如果企业没有合理理由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如果企业在劳动者离职时拖欠工资,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如果您遇到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建议首先与企业沟通协商,了解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