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0:51:04
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情况如下:
正常产假:98天。
晚育假:部分地区如广东额外增加80天,总计178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经申请和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放。
工资按照病假发。
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由社保机构承担。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领取原则是“就高领取”。
建议
产假工资:产假期间,女职工应正常领取工资,如果单位未支付,则需按原工资标准补发。
生育津贴:如果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若未缴纳,则由单位承担产假工资。
产前假:提前申请并获批的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放。
这些规定确保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