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5 19:51:00
近日,商洛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央和省级有关政策规定,联合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作出规范,强化全链条管理,严防管道燃气领域违反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等不合法不合规问题发生,不断健全和完善管道燃气经营管理长效机制,打造更加高效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确保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在规范对象方面,主要是对市、县(区)人民政府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单位与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之间拟新订立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行为,含原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需要续签特许经营协议或经过特许经营权评估后需重新确定新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者予以规范;在实施责任方面,以县(区)为主体,由县(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指导把关,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具体落实;在实施程序方面,明确了本级政府依法依规授权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规范编制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本级项目审批部门对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定特许经营者、规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严格履行项目投资管理程序、做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七项步骤;在规范内容方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重点规范特许经营授权主体不合法、特许经营权取得方式不合法、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不规范、经营范围和时间不明确、双方权责不清晰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明确了16条规范措施,便于各级燃气管理、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准确理解和规范运用。
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既是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依法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更是商洛市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进入长效机制建立阶段积极探索、以点带面,突出务实管用、堵塞管理漏洞、填补制度空白、推进机制创新、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对有效避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无序竞争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促进燃气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有效提升燃气服务质量和群众幸福指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政策学习、严格组织实施、强化行业监管。《通知》下发后,有关县(区)、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仍通过不合法不合规等手段获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或在整改过程中敷衍应付等情况,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纠正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切实维护政策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