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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美丽云南建设取得新成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5 17:26:00    

在2025年“六五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6月4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发布《2024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云南“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使命,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突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4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稳中向好,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47;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0.5微克/立方米,臭氧(O3)90百分位数浓度为12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99.1%。16个城市6项污染物年均值及相应百分位数平均值均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达到一级标准,臭氧、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达到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4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全省508个国考、省考断面/点位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点位466个,占91.7%,水质重度污染(劣于Ⅴ类)的断面/点位8个,占比1.6%。河流总体水质优,6大水系水质均为优。开展监测的219条主要河流(河段)的389个国控、省控断面中,369个断面水质优良,占比94.9%,其中278个达到Ⅰ—Ⅱ类标准,水质优;无断面水质劣于Ⅴ类标准。开展监测的41条出境、跨界河流的49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Ⅰ—Ⅱ类标准,水质优。全省主要湖库水质总体良好,开展水质监测的90个主要湖库中,水质优良的76个,占84.4%;水质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标准的4个,占4.4%。46个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43个水质达标,达标率为93.5%。192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89个水质达标,达标率为98.4%。

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方面,全省16个州(市)共设置623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值为64.4分贝,声环境质量好。共设置2270个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值为51.2分贝。共设置125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昼间达标率为98.8%,夜间达标率为94.9%。

自然生态方面,2024年度全省自然生态环境与2023年度相比,保持稳定。全省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35万平方公里。辐射环境方面,全省共布设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325个,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均处于历年监测结果正常涨落范围内。

我省持续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143件群众举报件,共办结2780件,办结率88.45%,反馈的40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96个,完成整改83个,大理白族自治州西洱河四级坝脱劣攻坚成效被列为国家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正面典型案例。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199个问题完成整改754个,1964件群众举报件完成整改1898件。

2024年,我省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办、基层网格管理等工作机制。先后42次深入群众投诉问题整改一线开展现场督导帮扶,帮助解决问题90余个。全面完成100件群众投诉件整改,未出现重复投诉及群众不满意情况。

下一步,全省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按照“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的总体思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聚焦打好“三场硬仗”和抓实“8件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云南建设。


来源:云南日报-云新闻客户端

编辑:肖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