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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公摊费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2:09:35    

水电公摊费是指 为了保障小区公共照明、景观、消防、门禁、监控、周界报警、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二次供水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用水用电费用及损耗。这些费用属于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部分,应当由业主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如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

分摊原则

建设单位在交付物业前,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配置独立的水电气计量器具。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用量、单价、金额,按照实际费用和约定的方式向全体业主合理分摊。

如果服务合同约定在包干物业服务费中列支,则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透明度要求

为提高共用水、电费用分摊的透明度,凡属向全体业主分摊的共用水、电费用,应当单独列帐,向全体业主公布费用分摊的办法和总金额以及各户业主应负担的金额等。

不得把分摊的水、电费用与业主自用的水、电费用混合统收,或者擅自提高业主自用水、电的价格。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确保公摊水电费的合理分摊和透明使用,避免因费用分摊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