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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产假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3:34:04    

军嫂的产假天数主要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基本产假:

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晚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因此,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军嫂总产假为98天+90天=188天。

第二个子女的产假:

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

护理假:

男方为军队人员,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实施政策,导致产假天数存在差异。例如,有些地区可能会提供额外的产假或护理假。因此,建议军嫂们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综上所述,军嫂的产假一般为188天,具体天数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